六、员工临时休假或出差时,缺乏明确的工作交接制度。
任何一个岗位,总会出现员工因急事、生病或出差等原因不能正常上班的情形,很多单位在制度设计时都没有考虑到员工暂时离岗时工作由谁接替的问题。
实际操作中,在遇到员工临时休假或出差时,便临时指派一位相关人员来兼任,但事实上,这种急时抱佛脚的做法,稍有不当,可能会给企业带来风险。企业正常的工作安排中通常会将不相容职务由两个以上的人来担任,以便相互牵制,而临时指派某人兼任做法,可能会导致不相容职务由同一人担任。例如支票印鉴平常一般都由两人分别保管,如果因其中一人临时有事而指派另一人暂时兼任,由一人掌握所有空白支票和印鉴的话,盗用支票的风险就会大大增加。
因此,企业有必要明确规定一些重要岗位的工作交接制度,防止员工临时休假或出差时留下内部控制“真空”的现象。
七、人员招聘时注重笔试和面试的考察,忽视背景调查。如果雇佣了不诚实的人,那么即使是最良好的控制也无法防范舞弊。
如果企业不仔细地筛选应聘者,并因此而雇佣了不诚实的员工,则很有可能遭受损害。很多企业在招聘过程中也非常强调应聘者的诚信,但较多注重于笔试或面试的考察。
“然而,谁能知道在一份漂亮的简历背后又隐藏着什么?”,背景调查则能有效发现应聘者有无虚构个人信息、是否存在不诚信记录、在以前雇主处工作情况,从而能帮助企业甄别应聘者,防止将不合格人员招进来。而且背景调查本身并不需要复杂的技术,只需要向应聘者以前工作过单位打几个电话或发封函件就能够了解一些非常有用的信息,实施成本也比较低。
曾经被称为北京市医疗系统头号女贪、案发前为北京肿瘤医院住院部主任的石巧玲,四年时间贪污挪用1000多万元,检察官办案时发现她自己在不同表格上填写的出生日期就有三个版本,而在填写工作简历时她又玩上了花样:
在1979年 5月石巧玲亲自填写的《工作人员履历表》中,前页写“售货员”,后页则写在“工商局工作”;
1995年12月25日填写的肿瘤医院《干部任免呈报表》中,石巧玲的工作简历又变成了“1967——1978年,北京商业局会计”。
对石巧玲来讲,严肃的履历表成了可随意填写的“草纸”。其实,这些问题通过对应聘者简历的认真审核和相应背景调查是不难发现的。
八、关键岗位无强制轮换或带薪休假制度。
企业员工在某一岗位工作时间长了,会比较熟悉内部控制漏洞所在,实施舞弊的可能性更大。现实中,有不少挪用或贪污等舞弊现象都是在工作交接时被发现的。
2005年4月,仪征化纤公司在工作交接过程中发现营销部一会计挪用资金5000多万元,该会计19***毕业后被分配至仪征化纤从事财务工作,十六年来他的岗位和职务一直都没有变化,由于在这个岗位上的时间很长,规律摸得非常透,他知道什么时候将款项交给单位,也清楚什么时候要进行财务检查或审计,总能找到新的款项填补以前的漏洞,自1999年开始挪用资金,作案时间长达六年,期间一直未露蛛丝马迹,直到2005年因单位内部人事改革他被迫交接工作时才败露。
过去我们比较强调“螺丝钉”精神,殊不知,“螺丝钉”在一个地方时间拧长了也会容易生锈的。
通过强制轮换,或者带薪休假,在休假期间工作由别人暂时接替,由于员工离岗时的工作交接会受到他人监督,那么他实施并掩盖舞弊的机会将大大减少。
美国货币管理局要求全美的银行雇员每年休假一周,在雇员休假期间,安排其他接替人员做他的工作,就是为了防止员工长期在同一岗位工作可能产生舞弊。
对我国企业来说,对一些关键岗位,例如财务、采购中的部分岗位,通过建立强制轮换和带薪休假制度,既可以提升员工的工作能力,同时是防范和发现舞弊的一项有效措施。
九、过分强调控制成本,经常将效率作为弱化或逾越内部控制的理由。
实施内部控制无疑需要成本,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到运行效率。于是, 一些单位管理人员便常常以影响效率为由,反对内部控制措施的推行。
事实上,如果将各项职能都较给某一个部门或某一个人去执行,没有必要的授权批准和审核,在效率上可能会很高,但由此产生的风险也急剧上升。
因此,为了防止一些重大风险给企业带来灾难性损失,牺牲一定程度的效率是控制风险所必须付出的成本。
现实中经常碰到的情形是,在企业推行新的内部控制制度,往往会涉及到原有利益格局的打破和调整,这时一些管理人员便表明上以影响效率为由来反对内部控制新举措推行,实际是由于个人或部门利益受到影响。
因为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带来的损失可能是关系到企业存亡问题,而效率则是影响企业发展的快慢,作为企业的领导者,不能过分强调成本因素而忽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应当合理权衡内部控制的成本和效率的关系。
十、说一套,做一套,制度放空炮。
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是个老生常谈的问题,却又不得不谈,很多出问题的案例往往都不是因为制度缺乏规定,而恰恰是制度有明文规定却未能遵照执行。
以中航油(新加坡)为例,尽管公司有完整的风险管理规章制度,是由国际“四大”之一的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在风险管理委员会设置、风险控制流程等各方面制度都比较完备按照规定,公司的风险管理基本结构是从交易员,到风险管理委员会,到内审部,到首席执行官,再到董事会层层上报;每名交易员亏损20万美元时,要向风险管理委员会报告,亏损达37.5
万美元时向首席执行官汇报,亏损50万美元时,必须斩仓。
但遗憾的公司这些制度并未得到有效执行,公司内部风险管理内控系统形同虚设,最终给公司造成了超过5亿美元的灾难性损失。
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效执行原因主要有二:
一是制度本身制定得不合理,或过于理想化,或随着新情况出现,原有制度已不能适应却没有及时修改,从而使得制度不具可操作性,自然也就不会被执行;
二是缺乏保证制度执行的机制,一些单位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既没有检查监督,又没有相应的奖惩措施,内部控制制度成为墙上摆设和一纸空文也就不奇怪了。
为此,企业一方面需要提高制度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要加强制度执行力,不能为制度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