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税务、公安、海关及人民银行四部门通力合作,历时半年,破获一起代号为“海啸1号”的案件。这是一起涉案企业众多、违法手段隐蔽、涉及地区较多、链条和环节复杂、由职业虚开团伙实施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案件共查处企业658户,涉案虚开金额超过500亿元,抓获64名犯罪嫌疑人。
2017年初,在国内不少地方,连续有多家企业向税务和公安等部门反映,自己企业的海关进口缴款书(俗称“海关票”)的信息被盗用,其中不乏多个大型国有企业。
什么是海关进口缴款书呢?它全称“进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企业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后,海关开具给企业的缴税凭证,可以由进口货物的企业用作进项抵扣税款,最重要的是,一份缴款书只能被抵扣一次,所以一旦被盗用抵扣,这意味着那些真正从事进口货物的企业将面临重大损失。
这样的情况在多地、短时间内集中爆发,十分异常。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集中研判后,初步确定这些企业的海关票有21万份之多,涉及全国20多个关区,信息被全国1022户企业冒用抵扣,其中515户在深圳,占总数的一半,是作案重灾区。而通过对这515户企业的调查发现,它们都是“非正常户”企业,实际经营地点和注册地点不符,是名符其实的“空壳企业”。
深圳市国税局稽查局检查科科长 巫东亮:这一块都是我们这个案件查获回来的公司的资料,每一个袋子装着一户企业的资料。它的资料非常少,就是一个营业执照,还有一个公章、一个银行转账的U盾,这个公司就可以运作来虚开发票了。
深入调查后,办案人员发现,这些案件的源头并不在深圳,却集中指向了800多公里外的一个地方。
深圳市国税局稽查办案人员:我们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其来源有比较高集中度的是广西凭祥地区。
为什么深圳的案件,矛头却指向800多公里外的广西凭祥?调查人员又有什么样的发现呢?
海关票上,按说已经标明了进口产品的类型,如果是水果,那么下家企业在抵扣完销售给第三方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同样应该是水果。但是在调查初期,办案人员却发现,这些开具出来的增值税发票,有一个奇怪的共性,那就是产品类型变身了。
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税侦大队副科长 王强:涉案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上,进口的品名多是水果、冻品一类。开出的品名就已经不是水果等信息了,而是按照这个需求方,比如有的需要电子产品,就开出了电子产品发票。
为什么水果变成了电子产品?税务稽查人员发现了其中的猫腻。
深圳市国税局稽查办案人员:水果跟木材,进口之后主要都直接用于商品的流通,直接进行销售,所以他们的进口商也多数不需要把这一部分税款进行进项抵扣,所以嫌疑人会盗用这部分不需要抵扣的海关票信息。
既然矛头集中指向了广西凭祥,深圳国税稽查局立即联合深圳市公安局派专案人员,先后多次乔装前往,从外围对当地一些报关行进行暗访摸查,发现凭祥地处中越边境,辖区内各类口岸最多,边贸交易繁荣。有些报关行便利用代理进出口贸易及报关业务便利的条件,大肆收集、非法盗取海关信息,贩卖给深圳的一些不法份子以获取利益。
深圳市公安局大鹏分局副局长 谭晓林:利用他掌握的空壳企业、进出口公司以及报关行,获取其他企业的信息倒卖获利,而且收集同行的信息倒卖获利。
经过税警联合专案组4个多月的前期侦查,梳理疑点线索、人员资讯超过30万条,排查甄别涉案企业人员近500人,辗转广西、广东、深圳等多地,最终查明了案情。
经过艰辛的多番侦查,专案组发现,这起虚开案件貌似是一件案子,实际上里面嵌套复杂、盘根错节,共查获10个犯罪团伙,包括以许某等人为首的2个兜售海关票团伙;以廖某、蔡某等人为首的7个虚开团伙和以陈某为首的1个虚开、骗税团伙。这些团伙组织结构稳定、分工明确,上下游团伙相互勾结作案,手法隐蔽多变,极其所能逃避税务部门的监管和稽核。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些团伙是如何利用“空壳企业”大肆冒用抵扣、虚开增值税发票,骗取国家税款,以此获取暴利的呢?
来看看这张示意图。广西凭祥地区的一些报关行及深圳许某控制的外贸公司,负责收集商家进口货物不需要抵扣的海关票信息,并以票面金额的1.5%至2.3%卖给深圳的不法中介。这些货物一般为水果、木材、海鲜、冻肉等,都是按13%的税率收取增值税的货物。
随后,深圳的不法中介再按票面金额的2.35%至2.8%,卖给深圳地区虚开团伙。
虚开团伙根据深圳、重庆、成都等多个下家的需要,开出虚假增值税发票,并以票面金额的5%至5.5%收取手续费,下家们则将这些虚开的增值税发票用于抵扣,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这样一整套环节下来,如果最初的海关票是100万元,那么报关行赚2.3万、不法中介赚2.8万,虚开团伙则能赚更多。暴利的存在,让虚开团伙不择一切手段虚构购销合同、收款收据、送货单等一系列凭证资料,甚至根据下家需求伪造一整套资料,虚构整个业务流程;开设银行账户,虚构支付货款,通过多个公司账户层层虚转资金,最终回流到个人账户,实现非法获利。
深圳市国税局稽查办案人员:为了杜绝这种虚抵的情况,我们就在稽核系统增加了对(企业名称)中文信息进行比对,现在已经杜绝了像以前那样虚抵海关票的现象。
2017年8月下旬,深圳国税提请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对涉及全国36个省市3万余户受票企业进行协查处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国累计查补税款、罚款达29亿元,入库总额21.9亿元。
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综合处处长 贾庆国:这个案件最大的一个特点,就是我们实现了全链条打击,从一开始的信息贩卖、票据获取、虚开发票,最后这个票又流到进出口企业,冒用抵扣、骗取国家的税款,整个链条我们抓了几十个人,每一个链条都有。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 于海春:“海啸一号”税案,是深圳市国税局和深圳市公安局共同查办的一起深圳市历年来规模最大、涉案团伙最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
目前,相关犯罪嫌疑人已经移送司法机关起诉。
不法分子虚开增值税发票牟取私利,严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损害了国家和守法企业的利益。为了有力打击虚开、骗税等不法行为,2016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四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开展联合行动。
据了解,“海啸1号”专案就是一个“税警关银”四部委紧密协作的典型案件。
深圳市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 黄凯明:公安发挥了侦查优势,海关发挥了情报和数据的优势,对相关的海关缴款书等海关报关数据进行统一的取证,人民银行发挥了反洗钱的资金监管优势,提高了这个案件查处的力度和效果。
深圳市公安局经侦局综合处处长 贾庆国:虚开、骗税,直接侵害国家利益,希望判重惩严,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作用。
对于涉及发票的违法行为,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明确,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为了确保合法合规经营企业能享受国家的税收抵扣政策,同时保护国家税收利益,今年,我国还将加大对虚开骗税的打击力度。
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副局长 于海春:2018年,税务总局会同公安部、海关总署和中国人民银行等单位,还有持续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的联合打击虚开骗税专项行动,查大案、办铁案,形成虚开骗税一起打、上下游企业一起查的连动打击模式。